農辦財〔2016〕33號
部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和加強我部重大專用設施運行費管理,部財務司對 2009年制定印發的《農業部所屬事業單位重大設施系統運行費管 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農業部重大專用設施運行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5月4日
相關附件:
農業部重大專用設施運行費管理辦法
農辦財〔2016〕33號
部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和加強我部重大專用設施運行費管理,部財務司對 2009年制定印發的《農業部所屬事業單位重大設施系統運行費管 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農業部重大專用設施運行費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