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鞏固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
(蘇政辦發〔2020〕6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國家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50號),加快推進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鞏固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高標準農田、農機裝備、糧食倉儲加工等基礎設施建設,是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加快補齊農業基礎短板、鞏固提升農業防災抗災減災和綜合生產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近年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高標準農田、農機裝備、糧食倉儲加工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農田基礎設施薄弱、防災抗災能力不強、耕地地力整體不高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農業基礎設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仍然存在,糧食生產安全的基礎還不夠穩固。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重大意義,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主要目標,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完善建設內容,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為保障糧食生產安全、推進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省建設1500萬畝集中連片、旱澇保收、節水高效、穩產高產、生態友好的高標準農田,糧食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進一步提升,糧食倉儲加工配套設施水平穩步提高;到2035年,通過持續改造提升,全省高標準農田保有量進一步增加,農業生產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糧食安全的基礎進一步鞏固。
三、突出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
(一)突出糧食主產縣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重點向糧食主產縣傾斜,突出加大糧食主產縣的投入,項目資金75%以上用于產糧大縣。堅持以永久基本農田、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著力打造配套設施全、旱澇保收能力強、地力水平高的糧食生產核心基地。優先支持蘇北等經濟薄弱地區和革命老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彩∞r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和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span>
(二)突出集中連片規模建設。順應適度規模經營、“宜機化”作業、標準化生產、優勢產業發展需要,因地制宜規劃高標準農田建設內容。堅持先易后難,優先在外部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備、水源有保障的區域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優先解決項目區灌排、田間交通等基本生產條件,加大田地平整力度,推進小田并大田;推進“宜機化”農田建設,注重農田農機與溝渠路樹結合、橋涵閘站配套。堅持集中連片、規模開發、整體推進,在全省范圍內選擇部分潛力大、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市、縣(市、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化整體推進試點示范,大力推行“先流轉后建設、先平整再配套”的建設新機制,通過集聚資金、人力、物力等各類要素,在3-5年時間內建設一批規模大、配套全、效益高、生態優的高標準農田,重點打造一批萬畝以上示范區。鼓勵各市開展以村為單元、鄉鎮為單位的高標準農田示范鄉鎮創建。(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等)
(三)突出提升耕地質量建設。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開展耕地質量等級和耕地分等調查評價等工作,促進耕地資源永續利用。針對耕地質量現狀和耕地健康障礙因子,示范推廣耕地地力提升綠色技術,加大土壤退化、鹽漬化、酸化等區域耕地治理,加強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提高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實行用地養地相結合,加強后續培肥,防止地力下降。開展耕地地力提升示范區建設,建立健全耕地質量監測體系,加強高標準農田耕地質量監測點建設。(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
(四)突出加強農田生態建設。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加強農田生態和林網防護建設,實施水土保持,開展廢溝塘整治,建設生態溝渠,大力應用生態環保新材料新技術。充分利用現有溝塘,建設生態緩沖帶、地表徑流積蓄和再利用設施,實現生態尾水凈化,促進農田污染物消解。推廣水肥一體化節水灌溉,提高水肥利用效率。(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等)
(五)突出集中統一管理。統一規劃布局,科學編制全省及市、縣(市、區)“十四五”高標準農田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按規劃確定目標和建設時序,做好項目儲備。統一建設標準,根據國家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結合江蘇實際,完善不同區域類型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統一組織實施,規范開展項目規劃設計、申報審批、招標投標、組織實施、施工監理、竣工驗收、監督檢查、移交管護等工作。統一驗收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調度、分析研判、通報約談、獎優罰劣”的任務落實機制,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評價,對完成任務好的予以傾斜支持,對未完成任務的進行約談處罰;嚴格按程序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及時將驗收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統一上圖入庫,充分利用國家農田管理大數據平臺,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上圖入庫工作,實現全省農田建設“一張圖”管理。(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糧食生產、倉儲和流通等基礎設施建設
(一)提升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作業水平。以農機作業便利化、農田建設“宜機化”為目標,切實改善農機通行和作業條件,提高機械化生產適應性。加強縣級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集農機具存放、維修、農作物育秧育苗以及農產品產地烘干和初加工等為一體的“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提高農業生產全產業鏈服務水平。推動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整體推進示范省建設轉型升級,加快推廣農機化新技術新設備,探索農機社會化服務新模式,進一步提升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水平。加快推進具備清理、干燥、收儲、加工、銷售等服務功能的糧食產后服務中心建設,提升專業化、社會化糧食產后服務能力。(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
(二)完善糧食倉儲物流體系建設。支持糧食產業基地和物流產業園區建設,鼓勵創建國家和省糧食產業示范園區,推動糧食產業集聚發展;支持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和設備升級,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綠色儲糧新技術,提升糧食倉儲、物流節點等設施設備現代化水平,進一步打通江蘇糧食物流主要通道和進出口通道,全面打造現代糧食倉儲物流體系。加強糧食應急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一批成品糧油低溫儲備庫。適應糧食電子商務發展,統籌推進分等分級、包裝倉儲、智能配貨、加工配送等基礎設施設備建設,強化共享共用,提高產地農產品商品化處理能力和設施設備使用效率。(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供銷社等)
(三)提升糧食產業化經營水平。深入推進“優質糧食工程”,培育知名品牌。培育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延伸產業鏈,加快推進糧食產、購、儲、加、銷一體的全產業鏈經營模式;提升價值鏈,以市場為導向推進糧油深加工和副產品綜合利用,面向不同的年齡、地區群體需求開發新型優質健康糧油產品;打造供應鏈,建設布局合理的糧油交易市場網絡,提高成品糧油應急配送能力。大力推進“蘇”字頭糧食品牌建設,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供給,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級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全省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各級政府要壓實糧食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相關協調推進機制,抓好規劃實施、任務落實、資金保障、監督評價、運營管護、改革創新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履行好農田建設統一管理職責,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規劃指導、資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資源利用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加強農田建設管理和技術服務隊伍建設,重點配強縣鄉兩級工作力量。(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
(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農田建設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省級財政繼續加大投入力度,各市縣也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落實支出責任。加大土地出讓收入對高標準農田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統籌利用涉糧政策資金支持生產、倉儲、流通、應急保供等基礎設施建設,扶持建強糧油應急保供網絡。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方式,積極探索發行債券,支持農田等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各地采取投資補助、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省財政廳、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省農業農村廳等)
(三)創新建管機制。優化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和新增產能核定流程、核定辦法,核定后新增耕地及時納入補充耕地指標庫,在滿足本區域耕地占補平衡需求的情況下,可跨縣、市域范圍進行耕地占補平衡指標調劑,調劑收益主要用于農田建設再投入和債券償還、貼息。按照“先立項、后建設,先實施、后補助”的原則,積極探索開展高標準農田先建后補試點。堅持“建管并重”,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縣負總責、鄉鎮落實、村為主體、所有者管護、受益者參與”的工程管護機制,落實管護責任;建立管護經費保障機制和標準,管護經費通過財政補助、村集體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議”、經營資產使用者付費等多渠道籌集,確保建成的工程設施安全有效運行。(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四)嚴格保護利用。新建的高標準農田要及時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防止“非農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占用或者改變用途。嚴格耕地占用審批,經依法批準占用高標準農田的,要及時補充,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對水毀災損的高標準農田,及時納入年度建設任務進行修復或補充。嚴禁將不達標污水排入農田,嚴禁將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等傾倒、排放、堆存到農田。(省農業農村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
(五)落實財稅用地政策。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糧油企業支持力度,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對通過在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發行債券融資工具和資產證券化產品等實現融資的企業,按照省級金融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標準給予補助。對新獲得省級以上糧油品牌和糧食行業科技創新試點項目給予適當獎勵。加大糧食主產區用地保障力度,產糧產油大縣在編制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時,應統籌安排用地布局,重點保障糧食生產、倉儲和流通等基礎設施用地。(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8月5日